(四)简单平等
我应该先探讨前两种主张,最后再单独探讨第二种主张,因为第二种主张对我来说,似乎最充分地抓住了分配体系的社会意义的多重性和真正复杂性。但第一种主张在哲学家中显得更为常见,它与他们自己对一致性和唯一性的追求是相符的,而我需要花些篇幅详细地解释它的困难之处。
提出第一种主张的男女们挑战的是垄断,但不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善的支配地位。也就是对垄断提出一般的挑战。因为,比如说,如果财富占据支配地位并被广泛分享,那么,其他的善就不可能被垄断。设想一个社会,其中每样东西都是准备出售的,每个公民都与别人一样有同样数量的钱。我将称之为“简单平等政体”。平等在转换过程中是不断增加的,直到它扩大到足够大的社会物品范围。简单平等政体不会持续多长时间,因为转换的进一步发展和市场的自由交换必然会将不平等带入它的运行轨道。如果有人想花很长时间来维持简单多数,那他将需要一部“金融法”,就像古时候的土地法或希伯来安息日法那样,来支持这个阶段回到原初状态。只有一个中央集权的激进主义国家才能够强大到足以促成这样一种回归,并且如果金钱是支配性的善的话,还不清楚该国官员是否真正有能力或愿意这样做。总之,原初状态在别的方式中是不稳定的,不仅垄断将会重现,而且支配将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