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书名可以拯救一本书,那辆废弃的巴士拯救了我的故事,虽然它自己的命运着实不幸。
小说里的“孤独鸽”是得克萨斯州边境灌木丛林里一个小镇的名字,退役的得克萨斯保安队队员奥古斯塔斯和考尔,还有他们的帽子溪牧牛公司的全体人马,正是从这里赶着牛群出发,开始了他们史诗般的赶牛之旅,前往当时人迹罕至的蒙大拿州。
如果我们剖析得更深入一点儿,这只“孤独鸽”也是纽特——一个孤独的少年。他是考尔从未公开承认的儿子,他的母亲玛吉——一位亲切、随和的妓女——早已过世。所以,这本小说的核心主题并不是前往蒙大拿的迁移,而是从未得到承认的父子关系。帽子溪牧牛公司的全体成员——尤其是奥古斯塔斯——都希望考尔能承认这个孩子。
事实上,在写作这本很长的小说的过程中,就连我自己都希望考尔在这件事上能体面一点儿,我以为他最终会认下纽特。我一直期待有一天我的打字机里出现父子相认的场景。
但它就是没有出现。考尔最接近承认的时候,是把他的马,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母夜叉”送给纽特。而在这之后的另一个故事里,这匹马最终要了这孩子的命,让他再也没有被承认的机会,让《孤独鸽》终究成了一个悲剧。